阜宁县粮食局积极争创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
发布时间::2016-07-26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   字体大小:【

  今年来,阜宁县粮食局紧紧围绕“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”创建要求,加强基础建设,强化依法管粮,开拓创新思路,着重从五个方面做好示范单位争创工作。
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体系。将示范单位争创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,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,制定工作方案,落实人员责任和时间节点,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,汇报工作进展,部署工作安排。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管员队伍。增添部分执法器材,提高调查取证效率。
  二、健全工作制度,提高队伍素质。结合工作实际,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规定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等。与县公安、交运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物价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。与周边滨海、射阳、建湖县粮食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。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练兵、交流观摩和培训学习,加强作风建设,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。
  三、强化执法宣传,接受执法监督。广泛宣传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、行政许可审批流程、托市收购质价公告及成品粮油安全消费常识等内容,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氛围。将监督举报电话在报纸、网络及收购现场向社会公布。将执法职责、依据、内容和结果在部门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,并主动邀请和接受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执法检查进行监督。
  四、强抓执法检查,注重工作成效。从托市粮收购、保管、销售及县级储备粮轮换等方面,严格政策性粮食监督检查。加强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力度,稳定粮食收购市场秩序,保护好农民利益。定期检查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现场或限期整改。认真登记执法检查工作日志,严格查处涉粮案件,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案卷分类合理、及时归档。
  五、开拓创新思路,提升监管效能。对托市收购库点实行包保责任制,落实“五包”责任(即包收购数量真实、包入库质量达标、包政策执行到位、包矛盾协调处理、包资金使用安全),严格收购准则,政策执行到位。在打响品牌效应的同时,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定期对“阜宁大米”和“阜宁大糕”品牌使用成员单位进行抽检,加强企业行业自律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,提升品牌美誉度。制定《放心粮油店考核细则》,加大抽检频次,严格进货验收和索票索证制度,发挥好“放心粮油店”示范作用。严格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标准,完善诚信体系建设,建立一企一档,实行分等级监管。 (市场监管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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