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秋粮收购准备工作强调“六个突出”
发布时间::2017-09-28  来源:   浏览次数:   字体大小:【

  今年秋粮收购在即,为保证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,促进农民增收,防止出现“卖粮难”,将收购政策落实到位,坚决杜绝收购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,市粮食局要求各县(市、区)认真执行省粮食局《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苏粮调[2017]10号)的要求,并特别强调如下“六个突出”:
  一、突出形势早调研。今年我市各地夏粮生产形势良好,夏粮收购工作已画上圆满句号。秋粮收购预计在十月中旬开始。各地要及时把握市场行情,准确预判价格走势,发现市场粮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,要及时申请启动托市收购。秋粮生产从目前情况看,在田稻谷长势喜人。各地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,指导农民适时抢割抢收,把到手的粮食颗粒归仓。要统筹协调好辖区内所有的烘干设备,合理的设定烘干价格,收割期如遇阴雨天气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,满负荷开机工作,保证潮粮及时得到烘干处理,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。
  二、突出组织早落实。我市是产粮大市,做好粮食收购工作,对增加农民收入、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。加强组织领导,能起到凝心聚力的作用,也为更好地完成秋粮收购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。各地要结合夏粮收购经验,层层建立秋粮收购领导小组,加强领导,合理分工,落实责任,把担子压到具体人身上,充分发挥好每个人的工作潜能,形成齐心合力抓收购的良好氛围。
  三、突出政策早宣传。收购政策重在宣传和落实,各县(市、区)要及早通过各种媒介宣传,张贴宣传告示,发放宣传手册,让种粮农民知晓政策,卖“明白粮”。每遇粮食收购季节,广大农户都在盼望启动托市收购预案,这样就不愁收到手的粮食卖不出好价钱。一旦启动托市收购,各地各部门各委托收储库点,都要严格执行好托市收购政策,敞开收购农民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,决不允许走后门卖“人情粮”,严格禁止变相限收拒收,各地要积极协调本地的收购力量,尽全力让所有的农民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。
  四、突出库点早申报。今年秋粮收购将继续实行最低价收购政策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要及早完善好相关的申报资料,要对照条件,先自行逐一核对,核对无误装订成册层层上报,要确保申报的成功率,对一些特殊情况下才需使用的硬件和软件,要舍得投资,抓紧完善改造好,切不可因申报时间上的滞后而影响到收购的进度。当前,部分县(市、区)一些老旧仓库的消防设施很难拿到消防合格证,各地要多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秋粮收购情况,争取得到支持,请他们主动发力,加大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,确保顺利通过消防关。各县(市、区)粮食局,要科学安排好各托市收购库点,主动对接周边的种粮大户、低收入建档立卡户、军烈属家庭,积极开展预约收购、上门收购,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,展示好我们粮食人的良好形象。
  五、突出安全早排查。安全无小事,重视安全工作是防范一切意外事故的可靠保证。各县(市、区)粮食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,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度,坚决守住安全这根底线,逐个库点过细排查安全隐患,对周边环境、仓库安全性能、电器电路等安全风险点进行认真核验,及早发现问题并排除隐患,加强安全教育,督促全体人员自觉养成防范安全隐患的意识,形成人人想着安全,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  六、突出仓容早准备。今年秋粮收购面上总仓容存在着县(市、区)间的不平衡,仓容紧张的县(市、区),要积极腾仓并库,主动申请托市粮拍卖、跨省移库和储备粮的提前轮换,积极拍卖自营粮,还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,大力开展即购即销、代购代储,最大限度缓解仓容紧张的矛盾。同时检修保养好所有的收购器材和用具,确保在收购中实实在在的派得上用场,并做好人员培训、资金筹措等一系列秋粮收购准备工作,保证收购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。
                 
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9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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